“小钟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小钟还是小孩,又没有经济收入,怎么承担责任呢?”
“在未成年人自愿的情况下老板可以给未成年人文身吗?”
为加强宪法宣传、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12月6日,钟祥市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走进柴湖镇东湖中学,为孩子们呈上一堂精彩纷呈的法治课。
活动中,检察官通过分析案例、互动问答等方式,讲解了宪法的基本知识和精神内涵,通过介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让同学们明白宪法不是冷冰冰的法律条文,而是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鼓励大家学习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法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同时检察官还结合未成年学生的身心特点,通过趣味小故事“小钟的一天”,选取了高空抛物、校园侵权、见义勇为、网络打赏、未成年人文身等贴近未成年人日常的典型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了法律知识,引导同学们认识到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远离违法犯罪行为,做一名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学生。
现场气氛十分活跃,检察官在通过生动有趣的案例展现法律知识的同时,还通过提问的方式引导同学们积极参与互动、主动思考并回答问题。通过一问一答,同学们对晦涩的法律知识有了具象化的认识。
下一步,该院将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加强未检综合履职,发挥好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携手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文:张唤 郐永恒
往期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