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2025年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已正式开启!
集中缴费期原则上为
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部分”组成。在2024年9月至2025年6月期间缴费的,居民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金额;在2025年6月30日后缴费的,除新生儿外,个人需要缴纳“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部分”金额。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标准为400元/人·年,财政补助部分金额待定。
对特殊困难群体个人缴费部分将给予一定金额的资助。
其中,对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镇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及其子女给予100%全额资助(400元/人/年);
对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对象(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及年满60周岁老年人)、返贫致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不稳定人口、农村重度残疾人给予60%定额资助(240元/人/年);
对2016年-2020年稳定脱贫人口给予30%定额资助(120元/人/年);对2014年、2015年脱贫人口给予15%定额资助(60元/人/年)。
同时具备上述两类及以上身份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资助,且不重复资助。(如政策有变动,以最新政策为准)
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待遇等待期。医保待遇等待期是指参保人员因未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参保缴费,导致无法立即享受医保待遇,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享受,这段时间即医保待遇等待期。在医保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需要参保人自己承担。
【小提示】
为确保按规定享受2025年度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请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及时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有线上、线下两种方式。
线上缴费:可通过“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等渠道缴费。其中,“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可使用职工医保个账进行代缴。
线下缴费:缴费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办税服务厅、税务部门合作的银行柜面、部署在村委的移动智能终端(POS机)办理缴费业务。
【小提示】
1.首次参保缴费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暂停参保状态的城乡居民,须先进行参保登记后再缴费。
2.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支持本地和区内异地使用,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参保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也可以在报销医疗费用时,使用关联的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来结算。
错过集中缴费期
将有待遇等待期
请记得及时缴纳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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