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咚”,必胜客金钻路店负责人的手机上收到了一条门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已制证完成的短信通知,而这距离他提交许可新设申请仅仅过去了几个小时!
自从公司总部通过评审进入“许可便利名录”,像金钻路店这样当天获证的办证速度对上海必胜客有限公司而言,已从最初的惊讶不已到如今的习以为常。门店负责人在办公室登陆“一网通办”,进入食品经营许可证申办界面,输入一串简单编码核对身份信息后,轻点鼠标,门店的申请信息和材料即被审批系统“自动识别”并接收。审批人员在线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完成后生成的许可证电子证书将同步推送到负责人手机里安装的“电子营业执照”APP中。
无需专程前往受理窗口,无需提供现场设施设备布局图,无需等待10个工作日的法定审批时间。这样的惠企政策得到了连锁食品经营企业的大力赞赏和支持!
依据《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注册在上海的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可以通过评审,进入“许可便利名录”,其门店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时可以享受简化申请材料、免予现场核查、缩短审批时限等便利化举措。
(一)在本市注册,使用统一字号(商号),具有统一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实行统一的组织架构,统一经营管理,统一配送食品,统一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二)本市门店具有相似或者标准化的设施设备、布局流程、加工过程等;
(三)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及门店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1.评审申请书;
2.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报告,包括统一的组织架构,统一经营管理,统一配送食品、统一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等内容;
4.门店的标准化设施设备清单、经营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5.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便利化审批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门店,并不意味着“免检”。区市场监管局会在门店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30个工作日内,对其食品经营活动开展首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若发现食品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关企业总部也将被移出“许可便利名录”,不再适用便利化审批举措。
文字:刘雅雯
编辑:倪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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