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省群众安全感和公安工作满意度测评工作开展之际,汕尾公安诚挚邀请您成为平安汕尾建设的参与者和支持者。您的“安全”“满意”,将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支持和最强动力!
出重拳 严打击 零容忍
陆丰公安始终坚持聚焦民生小案
紧盯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侵财类违法犯罪
有案必破 有损必追
用“快侦快破”积极回应群众的热烈期盼
让群众感到安全就在身边
近日
陆丰公安4小时速破盗窃黄金首饰案件
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
并及时追回被盗金饰及悉数赃款
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4小时速破金饰盗窃案
11月8日9时许,在大安镇经营金饰店的廖先生报警称:自己店内价值3万余元的7枚黄金戒指被人盗走。获悉后,大安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经了解,廖先生当日早上有事外出便让奶奶帮助看店,待回来后发现店内的7枚黄金戒指竟然“不翼而飞”,查询监控才发现竟是一陌生男子在店铺内闲逛时,趁其奶奶不注意,拿起柜台上的钥匙打开柜门,偷走7枚黄金戒指后连忙溜走。
为尽快将犯罪分子绳之于法,全力挽回群众损失,陆丰市公安局经过侦查,最终确定朱某(男,43岁)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随即对其展开抓捕。在距案发不到4小时的时间内,于当日下午13时在陆河县快速将犯罪嫌疑人朱某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朱某如实供述了其盗窃金饰并销赃的犯罪事实,现场追回一枚戒指及变卖赃物所得钱款 。目前,朱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普法一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偷盗不可为,“伸手”必被抓,倘若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防盗意识,注意妥善保管财物,一旦发生财物被盗的情况,请立即报警,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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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陆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