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坠亡!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政务   2024-10-12 09:47   吉林  

2024年7月25日18时25分许,辽宁葫芦岛南票区沙锅屯乡的葫芦岛市南票区久有耐火制品厂,在开展维修制砖车间厂房房顶彩板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经抢救无效,致1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4.38万元,该起事故涉嫌迟报。

事故原因

1.安全员张*伟为方便没有佩戴安全帽、安全绳等高处作业的劳动防护用品,在雨停期间,穿戴雨衣雨靴在厂房房顶进行顺板作业时踩到已经失去安全性能的阳光板上,导致阳光板断裂,由阳光板上坠落;

2.葫芦岛市南票区久有耐火制品厂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风险辨识治理不到位,造成了这起登高违章作业事故的发生。

高处作业属于特种作业范畴

从业人员除了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

方可上岗作业

高处作业必须做好安全措施
这份防高空坠落“法宝”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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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应急管理部微信公众号

初审:刘 畅

复审:康 明

终审:侯鹏飞

吉林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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