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横琴多次往来澳门

旅行   2024-04-29 23:09   广东  

自5月6日起出台

出入境六项新措施


公告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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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移民管理局

关于实施进一步

便民利企出入境管理

若干政策措施的公告


2024年第2号


为服务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便利内地人员出入境,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自2024年5月6日起实施若干便民利企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在北京等20个城市试点实行换发补发出入境证件“全程网办”。北京、天津、沈阳、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厦门、济南、青岛、郑州、广州、深圳、珠海、重庆、成都、昆明、西安20个城市16周岁以上户籍居民(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除外)申请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可以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网上提交申请,实现“一次都不跑”。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在7个工作日内审批并签发证件。


二、赴港澳商务签注实行“智能速办”“全国通办”。内地居民申办赴香港、澳门商务签注,可以在全国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窗口提交申请,申办多次商务签注的,可以使用智能签注设备,实现“立等可取”。


三、北京、上海六类人才可以申办赴港澳人才签注。将赴港澳人才签注政策由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扩大至北京、上海。在北京、上海工作的杰出人才、科研人才、文教人才、卫健人才、法律人才以及管理人才等六类人才,可以凭有关人才证明,单独或者同时申请办理有效期1至5年不等的多次赴香港和赴澳门人才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停留不超过30天。


四、持赴港澳商务签注人员在港澳停留期限由7天延长至14天。持赴港澳商务签注的内地居民,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停留时间,由现行不超过7天延长至不超过14天。


五、签发赴澳门1年多次“其他”类签注。内地居民赴澳门参展、就医或从事演艺等活动的,可以凭有关证明文件,在全国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窗口申办1年多次“其他”类签注。其中赴澳门就医的,允许有1至2名陪护人员申办同类型签注。


六、参加“琴澳旅游团”人员可以多次往返琴澳。参加“琴澳旅游团”的内地居民,可以凭参团材料,在全国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窗口申办标注“琴澳旅游”的团队旅游签注。参团人员入境澳门后,7日内可以“团进团出”方式经横琴口岸多次往返横琴与澳门。


特此公告。


国家移民管理局

2024年4月28日


5月6日起

参加“琴澳旅游团”人员

可以多次往返琴澳!

那具体怎么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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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作区执委会印发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内地居民旅游团多次往返琴澳的实施细则(试行)》,参加多次往返琴澳旅游团的内地居民,须通过由合作区认定的旅行社报名参团旅游

内地居民向符合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参加琴澳旅游团后,可凭确认短信到全国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窗口,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在办妥证件后向组团旅行社提供相关资料,即可按旅行社的安排赴澳门与横琴旅游。


琴澳旅游团人数需在2人以上(含2人)40人以下(含40人)。旅游团应当整团出入境,整团在澳门和合作区行政区域内活动,且必须由旅行社领队或导游全程陪同。


相关政策对琴澳旅游团首次出境前往澳门的口岸不作限制,内地旅客于入境澳门后在签注停留期(7天)内可经横琴口岸多次往返澳门与合作区。但注意的是,期间旅游团旅客经横琴口岸以外的其他口岸从澳门入境内地的,则其所持团队旅游签注即自动失效




经办旅行社须经合作区认定


为保障合作区旅游市场规范经营,合作区经济发展局配套制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琴澳旅游团经办旅行社资质认定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从事琴澳旅游团经营业务的组团旅行社资质认定的标准、程式及监督管理等事宜。符合资格的琴澳旅游团,须经认定后方可组团出境。旅行社应当在琴澳旅游团计划出境日前10个工作日,在合作区官方申报平台上统一申报有关旅游团名单。


同时,有关部门将对《实施细则》及《认定办法》定期做好评估,对组团旅行社做好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


来源 |  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接下来,横琴和澳门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将组织召开政策宣讲会,为两地旅行社和会展业界解读政策的意义、内容及亮点,透过琴澳两地文旅特色融合,加快研究推出“一程多站”旅游路线,提质区域消费吸引力,进一步促进两地在旅游市场拓展、旅游人才培养等方面协同发展,打造合作区文旅新形象,构建琴澳一体旅游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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