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尽快申领稳岗返还资金的公告,2024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请符合条件尚未完成稳岗返还申报的参保单位尽快进行申领。
各参保企业: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2024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请符合条件尚未完成稳岗返还申报的参保单位尽快进行申领。
一、申领渠道
我市实行“免申即享”和“自主申请”相结合经办模式。劳务派遣单位需主动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享受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按要求如实提供申请资料并做好资金分配。具体申领方式如下:
(一)免申即享
网办确认申领。登陆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taian.gov.cn/)→单位网上服务大厅→稳岗补贴申报,企业核对信息后,填报银行账户信息,点击申报提交。
(二)自主申请
提供线下申请渠道。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也可通过线下渠道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二、申领提示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至2024年12月31日,前期社保经办机构已经以社保系统弹窗、电话通知、短信通知等多种形式主动向参保企业推送了信息,请符合条件尚未完成稳岗返还申报的参保单位,务必于2024年12月31日前登录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或向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申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待遇。
附件:泰安市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2024年12月9日
来源 /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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