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我市公共利益需要,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拟征收潞州区马厂镇台上村、上省村、泽头村集体土地共计38.6504 公顷(579.756亩),其中:台上村集体土地 35.7558 公顷(536.337亩)、上省村集体土地2.8033公顷(42.0495 亩)、泽头村集体土地 0.0913公顷(1.3695亩),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位置范围:潞州区马厂镇台上村、上省村、泽头村,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征收土地用于教育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 10个工作日后,由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乡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所、村委开展现状调查,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确认,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按规定的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子补偿。特此公告。
来源: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