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思路
课题组织
课题类别
申报对象
申报程序
3.课题结项。通过立项的课题,须在申报后一年内提交课题成果及相关材料。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提交研究成果的,经本人申请并经研究院审核同意后,可延期3个月结项。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必须通过专家评审、研究院审核验收并报课题发布单位同意后,方可正式结项。课题结项成果形式一般为论文或研究报告。以论文结项的,应在核心期刊(或CSSCI扩展版)及以上发表至少1篇或者普通报刊发表至少2篇论文;重点课题以研究报告结项的,应提交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一般课题以研究报告结项的,应提交不少于1.5万字的研究报告。全部课题均须提交一篇3000至5000字的决策咨询报告,以外语撰写或发表的研究成果,必须提供简体中文版本。决策咨询报告获得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可直接结项。
上述成果均需提供可编辑电子版(word或wps版本),并按照研究院下发的规定格式编辑排版。
课题申报限制
课题研究保障和激励措施
相关要求
审核编辑:张艺鏻
初审:李杨静
终审:李勇
来源:青春黔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