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男性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要求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2.年满20周岁以上(2004年11月15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有特长的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4.身心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患,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视力正常,身高不低于1.65米,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和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二)具有下列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事业单位或者从事辅警被辞退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能力测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18日。
2.报名地点:新干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原赣江大桥收费站)。咨询电话:13970613546(梁警官)、15270160661(皮警官)。
3.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信息表,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能力测试。能力测试分为面试和体能测试。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应变能力;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达标标准》,主要测试1000米跑、俯卧撑。
面试、体能测试分别按百分制评分。总成绩按面试60%、体能测试40%比例折算,保留2位小数。若考生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按能力测试总成绩划分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对象(最多10人)。体检标准按报考条件,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五)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考生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再次审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进行封闭式集中训练、培训,特巡警大队统一安排食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采取边培训边上岗的方式开展工作,试用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聘用管理及薪资待遇
留置看护队员日常由新干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统一管理使用,直接对公安机关负责。抽调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抽调人员与原工作岗位脱钩,专职承担留置看护任务,直接对监察机关负责,由监察机关管理。留置看护队员基本工资2800元/月,缴纳基本保险,享有绩效工资、看护补助。
本公告由中共新干县纪委、新干县监察委员会、新干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留置看护队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新干县纪委监委 新干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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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敖清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