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灯亮起
停止线以外的车辆是不能通过的
可在现实生活中
黄灯闪烁
经常被驾驶员视为“冲刺”的信号
事故案例:
7月23日22时50分许,曲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成都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与沂蒙北路交会路口向左转弯时,与沿成都路由东向西的胡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致使两车受损,所幸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曲某某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虽全身多处骨折,但无生命危险。
经调查,该事故中小轿车与电动自行车经过路口时均未减速瞭望观察,双双闯黄灯。同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曲某某未让直行来车先行,双方避让不及撞到一起,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以下视频来源于
宁远公安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黄灯是过渡信号灯,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驾驶人信号即将变换,目的是清空已经进入路口的车辆。如果黄灯亮起,已经过了道路的停止线,可以直接通过路口。
如果还没越过停止线,应停车等待。
黄灯警示的作用是提示车辆减速,黄灯亮时,车辆未越过停止线的,应当停车等候,车头已经越过停止线的,在无现实危险、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继续驶过路口,也可以停车等候,不会被判定违法。
黄灯亮时,车辆通过路口未减速、未及时停车让行,属于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违法行为。因此发生交通事故的,将按照违反信号灯指示进行责任划分,一般会承担全部责任、主要责任。
答: 在绿灯最后几秒未减速或加速抢灯通过路口,发生交通事故的,也将以“通过路口未及时减速”承担相应责任。
避免闯黄灯防御性驾驶措施:
路遇黄灯,应该如何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