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4年10月22日至2025年1月21日对阜阳第一中学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阜阳第一中学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二、巡察内容
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情况的监督;聚焦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建工作的监督;聚焦巡察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阜阳市广润国际大酒店7楼巡察组驻地8709房间;
(二)邮政信箱: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539号市委巡察办转市委第一巡察组;
(三)意见信箱:
阜阳市广润国际大酒店大厅门口雨廊下方;
阜阳市颍州区竹园路569号,阜阳一中祟德楼一楼东电梯入口处;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中路74号,阜阳一初北大门入口左侧;
(四)电子邮箱:fysdyxcz01@163.com;
(“码上巡察”二维码)
(五)专门值班电话:17756891426。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阜阳第一中学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一巡察组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