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
为减少环境污染,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做好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依照《黄冈市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黄政规[2016]1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黄冈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通告》(黄政发[2020]1号)相关精神,2025年黄冈市城区继续实施禁鞭。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参与、自觉遵守、共创和谐。
一、禁鞭范围
东南自长孙堤南端起,沿沿江路至与鄂黄高速公路交会处,西北沿鄂黄高速公路至与江北公路交会处,北东沿江北公路、下巴河大桥、长孙堤至与沿江路交会处的围合范围(包含范围内长江外堤至长江干流水岸线)。
二、处罚规定
在禁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停止燃放,收缴其烟花爆竹,可以并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拒不停止燃放、拒绝缴交烟花爆竹,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当事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党员干部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通报纪委监察部门。
望广大居民积极响应和自觉遵守禁鞭规定,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劝阻或举报,公安机关将及时依法查处违规燃放行为。我们相信,在广大居民朋友的大力支持下,黄州区天会更蓝!城市形象会更好!人民群众会更有安全感!
赤壁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9日
来源:街道城建办
编辑:余文琦 初审:王莞玲 终审:朱家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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