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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1.民族平等政策: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基石,也是最重要的部分,其核心是各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具有同等的地位,在国家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
民族平等政策的内容包括:
(1)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
(2)各民族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一律平等;
(3)帮助一切民族实现民族平等权利;
(4)各民族都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2.民族团结政策:民族团结是指不同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联系中的和睦相处、互助合作的友好关系。它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党和政府民族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在民族政策体系中占有核心地位。民族团结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团结,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团结,以及同一少数民族内部成员之间的团结。维护民族团结,就是要求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里,在一律平等的基础上,各民族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助合作,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民族团结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
(2)维护、促进各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的团结;
(3)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
(4)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
3.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党和政府解决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自主管理本民族的内部事务。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旗)等三级。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经济因素与政治因素的结合,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的结合,制度因素与法律因素的结合。在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国家的集中统一和民族的自主平等结合起来,有利于国家的方针政策与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有利于把国家的发展与少数民族的发展结合起来。
4.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政策: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政策是我们党在民族政策方面的根本立场,其核心是党和国家尽一切努力,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消除历史遗留下来的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发展方面的差距,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把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国家发展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国家扶持、发达地区支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自身努力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各种政策措施,有力促进了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这些政策措施主要包括:
(1)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
(2)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
(3)着力解决少数民族地区贫困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
(4)制定三个“规划”(《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规划》、《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把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纳入国家规划;
(5)国务院先后出台五个自治区和有关多民族省加快发展的专门性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的发展。
5.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政策: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把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状况看作是衡量一个民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并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
(1)根据民族工作以及社会发展的需要,举办各种形式的短训班,大量培养和使用民族干部;
(2)加强民族学院及民族地区各种院校的建设,增设了一批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区的各类高等、中等院校,改变民族学院的教育方针,使之由培养政治干部为主,转变为培养各种专业人士;
(3)在以培养政治干部为主的同时,开始注重大量培养专业技术干部,并在全国的一些重点高等院校中增设了民族班;
(4)从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在民族地区发展党员和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
(5)通过各种法律法规,明确少数民族干部的配备和使用等。
6.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是我国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国家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少数民族享有保持或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各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差异较大。所以,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是正确贯彻执行民族平等政策的必然要求。党和政府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政策措施有:
(1)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
(2)尊重少数民族的服饰习惯;
(3)尊重和照顾少数民族年节习惯;
(4)尊重并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婚姻习惯;
(5)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
(6)在大众传播媒介中,防止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事情发生;
(7)尊重少数民族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
7.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中国是一个有着多种宗教的国家,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政府正确处理宗教问题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
(1)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3)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4)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8.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文种的国家,55个少数民族中除回族一直使用汉语文,满族近代改用汉语文外,其余53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民族语言,语种数在80种以上,分属于汉藏语系、阿尔泰语系、南亚语系、印欧语系和南岛语系等5个语系。民族语言文字是民族平等的一个重要内容和标志。党和国家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有:
(1)尊重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语言文字的自由;
(2)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语言文字的权利;
(3)民族自治机关执行职务时依法使用民族语言文字;
(4)有关学校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或进行双语教学;
(5)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6)设立专门的机构,为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创造条件;
(7)大力培养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人员。
9.积极发展少数民族教育文化事业政策在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方面,国家坚持从少数民族的特点和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积极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教育事业。主要政策包括:
(1)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召开民族教育工作会议;
(2)赋予和尊重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自主发展民族教育的权利;
(3)设立专门的民族教育经费,进一步增强对民族教育的扶持力度;
(4)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投入,采取多种形式办学;
(5)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运用适合少数民族特点的教学方式;
(6)招生和毕业生分配实行特殊政策;
(7)开展内地省、市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对口支援和协作;
(8)积极推进民族教育手段现代化进程,大力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和学校德育工作等。
10.在发展少数民族科技事业方面的政策措施有:
(1)重点培养、培训少数民族科技人员;
(2)在普通高等院校有计划地招收少数民族学生或举办民族班;
(3)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引进人才和先进技术设备;
(4)改造传统产业和传统产品,扶植提高传统科技,提高经济效益等。
11、少数民族地区的卫生事业方面的政策措施有:
(1)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卫生队伍的建设;
(2)从实际出发,切实做好防病治病和妇幼卫生工作;
(3)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城乡基层卫生组织建设;
(4)大力扶持发展民族医药事业;
(5)搞好对口支援工作,弥补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人才和资源的不足,并把帮助培养当地的卫生技术人员摆在首位;
(6)为民族卫生工作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等。
11.在繁荣少数民族文化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包括:
(1)增加投资,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扶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文化事业;
(2)国家建立了一批民族艺术团体,并对少数民族地区文艺团体给予积极扶持,同时大力培养各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加强了民族地区文化队伍建设;
(3)国家重视民族地区的文物保护,进行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调查、登记、抢救、保护和对少数民族古籍的抢救、保护、整理和出版工作;
(4)在民族新闻出版方面,国家对民族文字出版社给予财政补贴和扶持,帮助和支持民族出版事业的发展;
(5)我国政府将各民族文物古迹列为国家或地方文物保护重点。
(来源:政协委员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