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已有73个县成为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全部省直机关和80%省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6市入选国家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是全国入选城市最多的4个省份之一。”11月5日上午,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 深化全方位转型”系列主题第十二场新闻发布会,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兵介绍我省在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方面取得的成效。
完成海河分水,明确地下水指标,水资源管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在已完成黄河流域耗水指标分配的基础上,报请省政府印发《山西省海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山西省地下水管控指标方案》,将13.99亿立方米海河流域地表水指标和全省27亿立方米地下水指标细化分配到各市。
夯实取用水基础,水资源监管能力持续增强。开展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对11.13万个核查登记的取水口进行信息比对,全面动态掌握各类取水口的数量、监测计量等相关信息,不断规范取用水秩序。
突出泉域保护,晋祠泉水位创新高。省水利厅联合太原市政府印发《晋祠泉复流实施方案》,明确“晋泉十条”复流措施,以地下水超采治理和重点泉域保护为突出代表的晋祠泉,水位稳步回升。截至今年10月31日,水位超出泉口0.63米,创2023年5月复流以来新高。
坚持节水优先,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不断增强。2023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分别累计下降8.5%和8%以上。全省已有73个县成为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全部省直机关和80%省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6市入选国家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是全国入选城市最多的4个省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