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凉州:“检察+碳汇”构建
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化修复治理体系
创新保护机制
畅通司法保护路径
“王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当事人在案发后原地自行补植复绿,并由案发地基层林业站验收,但经县级林业部门验收时,却因成活率未达标,而被认定修复治理不合格,致使案件修复结果认定存在分歧。”办案检察官介绍。
2022年9月,武威市凉州区检察院党组通过调研该院近年来环资类案件办理情况发现,对于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刑事案件,被毁林草植被是否得到有效修复,实践中缺乏科学规范的监管评估机制,办案效果并不理想。
为打通引导侦查、公益受损评估、评估验收等关键环节,形成修复治理合力,该院探索构建“检察+碳汇”工作机制,并与法院、公安、财政、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协商,共同制定《关于建立生态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和碳汇司法保护案件办理协作机制的意见》,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建立联席会议、技术协助、提前介入等6项工作协作机制,形成全方位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为开展更深层次的碳汇司法保护实践奠定基础。
创建实践载体
破解修复治理难题
“司法实践中,囿于当事人修复能力弱、评估监管难度大、单笔损害赔偿数额有限及个别案件不具备原地修复条件等实际情况,修复治理效果往往不尽人意。”办案检察官介绍,如何获得最佳修复治理效果,成为摆在大家面前的一道考题。
为破解难题,武威市凉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晓萍多次向区委主要领导汇报争取支持,依托凉州区碳汇林建设项目,与武威市检察院在祁连山北麓共同建立武威检察碳汇司法保护实践基地,构建集类案办理、损害赔偿、修复治理、志愿代偿、荒漠化治理“五大功能”为一体的“检察+碳汇”实践载体,将打击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与“恢复性保护”司法理念相结合,为祁连山北麓生态修复治理提供武威实践样本,该项目已于2022年12月24日成功立项为碳交易项目。
“办案中,我们充分尊重案件当事人意愿,将分散的补植复绿集中到碳汇基地统一进行,形成生态治理规模效应,目前已累计补种树木1万余棵,异地补植复绿669.2亩。”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提升资金效能
融合履职助力高质效办案
“在大量的环资类案件中,侵权行为人缴纳的修复治理资金及生态功能损害赔偿,因为资金用途及归口管理不明确而沉睡于法院案款账户,未真正发挥碳汇补偿作用。”武威市凉州区法院院长冯天然介绍。
为激活沉睡资金,以能动司法助力生态资源价值转换,武威市凉州区检察院与法院、财政、林草等多部门协商,建立生态损害赔偿专门账户,将案件中涉及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修复治理费等费用统一上缴财政专户,并与上述机关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林草部门专门用于碳汇实践基地集中造林和养护。2022年以来,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违法行为人(当事人)已累计向该账户交纳资金1138万元。
“办案中,我们发现大多环境资源类案件止步于刑事判决,如何在刑事打击外,让受损国家利益得到有效填补?我们一直在探索解决。”办案检察官介绍,该院坚持保护进程再走一步,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由公益诉讼部门集中办理环境资源类刑事和公益诉讼案件,融合“四大检察”办案职能,形成高效规范的协作办案体系。
与此同时,该院积极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做实环资类不诉案件“后半篇”文章,同步参与拟不起诉案件研判会议、公开听证与释法说理,做到行刑无缝衔接。截至目前,该院共办理环资类刑事案件255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6件,环资类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24件,制发各类检察建议17份,以公益诉讼、刑行反向衔接履职完成对刑事打击的有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