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至21日,县委2个巡察组分别向霍尔乡党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党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县人民法院党组、县司法局党组、贡珠村党总支、帮仁村党总支反馈巡察情况。被巡察党组织分管县级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反馈会议。
反馈会上,首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普珠向被巡察党组织传达学习了10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县委书记李平在听取巡察工作情况书记专题会上的讲话精神。随后,2个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反馈了巡察情况,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普珠就做好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要深刻理解把握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将巡察反馈后的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定期听取本单位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汇报,以敢于担当的实干精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意识。被巡察单位要把整改工作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知责、明责、尽责,找准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坚定性、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二要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聚焦反馈意见,主动认领,不回避、不推脱,建立整改销号机制,在事事有回音上集中发力,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的工作态度,以钉钉子精神和服务大局的远见,真真正正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三要提高政治标准,务求整改实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每条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拿出具体整改方案,确保每条问题要有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责任科室、整改时限、整改情况,一步步推动落实。对需要长期整改的,要提出可行措施,抓实抓好整改工作,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普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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