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这些商家还在用“生鲜灯”,市民盼管管

时事   2024-09-06 09:42   青海  

近日,市民致电晚报热线反映,国家已经明令禁止使用“生鲜灯”,但他在购物时发现城西区一些熟食店和菜市场的摊贩仍在使用,希望晚报予以关注。

市民反映

王先生说,之前农贸市场的肉摊、菜摊上都安装有“生鲜灯”,在灯光的照射下肉类和蔬菜瓜果显得格外诱人,自从去年国家禁止使用后,很多商家基本都更换成了普通灯具,很少再看到这类灯具。最近他在安泰步行街附近看到一家烧鸡店依然在使用“生鲜灯”。据他观察,一些农贸市场的摊贩也都使用起了“生鲜灯”,对此大家很是不解,明明已经禁止,为何又悄然出现。

记者调查

9月3日,记者来到西关大街与文成路交会处东北角向东约50米处看到,一家名为牛家静宁烧鸡的橱窗内有四盏红色的“生鲜灯”,这些灯下摆放着各类卤制品,在“生鲜灯”的照耀下,卤制品的颜色格外诱人。

9月4日,记者看到水井巷地下通道口同为牛家静宁烧鸡的店也安装了同款的“生鲜灯”。

记者联系到该烧鸡店杨姓负责人,他说对不允许安装此类灯具的要求并不知情,声称自己所有店铺都是安装的“生鲜灯”。

记者查看相关资料了解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提出2023年12月1日起禁止使用“生鲜灯”。

随后,记者来到兴海路农贸超市和兴海路沿街商铺,看到大多数肉类、水产摊位都亮着“生鲜灯”,个别水果摊位上也安装有此类灯具。

采访中 ,市民王女士说,她曾在买肉时看到摊位上摆的肉在灯光的照射下色泽发红,很是诱人,买回家后却发现肉的颜色变了,根本不是自己在摊上看到的样子。

部门答复

就此,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科工作人员说,自国家新规出台后,今年2月他们对辖区商铺、摊贩和农贸市场提出禁止使用“生鲜灯”的要求,建议尽快更换照明设备。针对此情况他们会去现场查看,并在辖区内开展全面排查工作,一经发现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办法》规定的照明设备的,会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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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毓洛

编辑:吴丽娜

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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