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为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梅河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各种方式开展“122”主题预热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强化秋冬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着力提升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1月18日,梅河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警力走进一座营镇高杨树村集贸市场,充分利用集市人员聚集的有利时机,以“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为主题,扎实开展送‘送平安’”到农村宣传活动,将交通安全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持续巩固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活动中,民警向集市上的摊贩、赶集群众发放“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单、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并结合辖区近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重点讲解酒驾醉驾、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三轮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骑乘电动自行车及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引导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让交通安全知识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推动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陋习、共建和谐交通环境的良好氛围。
民警还针对农村群众的出行特点,围绕“安全走路、安全骑行、安全乘车”等内容,与摊点商贩、赶集的群众聊家常、话安全,使群众真正深刻认识到遵规守法、安全出行的重要意义,告诫群众要自觉摒弃侥幸心理,从而养成文明安全出行的行为习惯,自觉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300余张,宣传手册200余个,受教育群众100余人,进一步增强了农村地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为群众平安出行营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下一步,交警支队将以“122”全国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月为契机,持续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初审:苗彦峰
复审:孙 亮
终审:朱殿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