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省司法厅召开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第二轮巡察工作汇报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省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听取并审议厅党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就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进行安排部署。厅党委书记、厅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谢又生主持会议并讲话。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巡察组组长何雯、冯怡,厅党委委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寇明军,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巡察办主任何存鹏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吃透精神实质,掌握核心要义,把握实践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和厅党委的工作要求,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要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练就巡察工作的“火眼金睛”,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会议强调,要坚守政治定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政治属性,准确把握巡察工作内涵要求,严格遵循工作方针和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政治巡察“探照灯”和“显微镜”作用,确保巡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要压实整改责任,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责任,巡察组要指导帮助被巡察单位做好整改工作,被巡察的单位党委要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承担“一岗双责”,一体推进巡察发现问题坚决整改到位。要加强日常监督,厅党委巡察办、省监狱管理局党委、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职责,结合承担的任务,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形成抓整改的工作合力。要提升巡察质效,把建章立制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行得通、操作性强、衔接配套、长期管用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认真总结巡察工作的有效经验做法,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有力举措,激发广大党员干警积极担当作为。
厅党委第一、二巡察组副组长、联络员,以及厅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巡察办有关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