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公告
文摘
2024-09-10 15:39
青海
为进一步规范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引导鼓励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等困难人员群体通过灵活就业改善收入水平,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现就申报2024年度班玛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相关事宜公告如下: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低保家庭成员、残疾人、距退休不足五年登记失业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1、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就业困难人员补贴不超过5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补贴不超过2年。2、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对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按实际缴费的 70%给予补贴。参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以当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对于缴费基数60%至100%的部分,按照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70%予以补贴;缴费基数高于100%的,按缴费基数 100%核算补贴,超出部分,不予补贴。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请时需提供)。审核:王菊
校对:李鑫
编辑:扎西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