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一地发布提醒告诫函!

民生   2024-09-11 16:59   山东  

         
潍坊市奎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电梯设备等经营管理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全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等经营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及居民安全意识,保障电梯运行安全,现将有关物业服务收费及公共收益政策、特种设备管理及责任落实等提醒告诫如下:


物业服务企业收费:

一、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物业服务收费遵循合法、合理、公开、公平和收费与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

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收费项目、计费方式与起始时间、收费标准与依据、举报投诉电话等,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监督,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物业服务企业不得违反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


四、在居民住宅小区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类别中合表用户电价(现行标准为0.555元/千瓦时

五、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公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收益资金和车位场地使用费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六、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程序调整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收益资金和车位场地使用费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免费配备出入证件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八、违反《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收费标准的;


(二)低于服务等级标准提供服务并收费的;


(三)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四)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


(五)违反有关规定以保证金、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


(六)不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


(七)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责任落实:


一、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义务如下:


(1)建立并且有效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及操作规程;


(2)采购、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并且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采购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3)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建立人员管理台账,开展安全与节能培训教育,保存人员培训记录;


(4)办理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格式见附件 A,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证),设备注销时交回使用登记证;


(5)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及技术档案;


(6)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其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定、校准,下同、检修,及时提出定期检验和能效测试申请,接受定期检验和能效测试,并且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7)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发生事故及时上报,配合事故调查处理等;


(8)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节能必要的投入;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使用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需要设置时和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2)特种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和有关记录制度;

(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申请实施管理制度;

(4)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

(6)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制度;

(7)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8)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9)安全总监、安全员任命及岗位职责确定;

(10)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建立和落实。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提醒告诫函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责任落实和电梯设备管理行为,接受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物业服务收费等经营行为、特种设备监管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拒不整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或违规收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责任未落实等行为,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


奎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右下角

您点赞+在看
提醒更多人

最新热点

不要买!不要吃!紧急提醒:或含致癌物!

最新消息:潍坊这些人免费接种疫苗!


▌来源:奎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李晓芹

点点赞
点分享
点在看
写留言

大众网潍坊
俺是潍坊最有态度的媒体公众号,潍坊最任性的手机网友生活圈,约嘛!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