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酒驾”曝光,请勿心存侥幸!

政务   2024-11-12 16:28   云南  



 平安出行始于心 
 拒绝酒驾践于行 
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被交警部门查处的驾驶员
通常会痛定思痛
认真掂量违法成本
拒绝酒驾
可偏偏有人不吸取教训
以身试法,心存侥幸
 第一次酒驾“罚”
 第二次酒驾“拘”
酒驾不绝!
曝光不止!

01

警示案例

违法人:吴**

违法行为: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现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查获地点:沪瑞线3522+100米处

时间:2024年9月21日20时55分

拘!


02

警示案例

违法人:克**

违法行为:曾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现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查获地点:沪瑞线3522+200米处

时间:2024年9月25日21时45分

拘!


03

警示案例


违法人:朗***

违法行为:曾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现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查获地点:芒西线1公里100米处

时间:2024年6月21日20时53分

拘!


04

警示案例

违法人:罗**

违法行为:曾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现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查获地点:沪瑞线3518+500米处

时间:2024年6月20日9时43分

拘!


05

警示案例

违法人:龙***

违法行为: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现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查获地点:沪瑞线3522+200米处

时间:2024年2月12日21时31分

拘!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

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
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
第二次饮酒后驾驶被查获
均属于“二次酒驾”


芒市公安交警提示


酒驾醉驾既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

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

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请自觉抵制和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

共同守护出行平安



来源:交警大队

图文:董楠

编辑:何健

责编:申港龙

审核:番云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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