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11月2-3日专项安保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通知

政务   2024-10-14 17:39   江苏  

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11月2-3日专项安保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通知


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拟公开采购11月2-3日专项安保设备采购项目,现将采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

2.项目名称:11月2-3日专项安保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内容:400万像素枪型、球形摄像机、800万像素人流检测摄像机若干台以及在指定地点的安装调试;350兆数字集群手持电台若干。(详见报价文件,现场领取。)

5.预算金额19万元,最高限价19万元。

6.评定方法:本次采购项目采用预算范围内的最低评审价法,按符合质量要求的最低价成交,如最低价超出分中心预算范围则重新询价。采购小组认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响应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质量及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采购小组认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具有说服力的,采购小组可以取消其候选资格,按顺序补充。

(二)商务及合同要求

1、交货时间

10日历天。

2、质量及维保期要求

供应商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及本采购项目说明的参数要求,设备免费维保期三年,三年内提供三次安装、调试、拆卸。

3、验收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按照要求在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正常使用后,采购单位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及采购项目说明的参数要求组织验收。

4、付款方式

本次采购项目采取一次性付款,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全部款项。

5、供应商资质条件

本次采购面向中小企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需递交的资料及要求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单等材料(加盖公司印章)。

三、报价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价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5日9:00至2024年10月17日17:00(北京时间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4点至17点)。

2.报价文件获取地点:湖滨新区公安分局一楼合成作战中心。

四、本次询价在湖滨旅游警察公众号发布公告

五、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 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

地址: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迎宾大道1616号

联系人: 陈警官

联系电话:15151198500

 

2024年10月14日

发布:王淼

编辑:徐玉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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