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招聘】2024年龙岗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职场   2024-11-08 20:01   广东  



为进一步加强龙岗区社区工作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52名,其中主办岗16名、辅助岗36名,具体详见《龙岗区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具备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6.符合聘用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公职的,或者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4.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限制报考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4日9:00-11月10日18: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登录“深圳市人才流动中心考试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s://www.szkscp.com.cn),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三)资格初审

通过系统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内容包括个人年龄、学历、工作经历和相关证书等基本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方可参加笔试。如果通过资格初审,但是后续发现考生所填报信息与招录职位要求不符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每人按照顺序可选择2个工作街道(各岗位可选择的工作街道详见对应的岗位分布栏),并选择是否接受调剂。因选择不合理或填写错误而最终落选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岗位条件中考生身份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仅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4.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务必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由客观题及主观题组成,时间为120分钟,主要内容涵盖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政常识、社区实务、社会服务管理知识等。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考生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开放时间,请考生关注系统公告和手机短信通知。

4.成绩公布:笔试结束3天后,考生登录系统或“龙岗政府在线”自行查询笔试成绩、排名等情况。

(二)现场资格复审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将考生分为A、B、C类(设招考岗位招聘人数为Y)。

A类:指笔试成绩排名在所报岗位3Y(含本数)之内且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此类人员具备现场资格复审的资格。 

B类:指笔试成绩排名在招考岗位3Y-5Y(含本数)且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此类人员具备现场资格复审递补的资格。 

C类:指笔试成绩5Y以外或未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此类人员不具备现场资格复审的资格。

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现场资格审查重点审核考生的年龄、学历、学位及政治面貌等事项。经复审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如资格复审人数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可以视情况减少招聘名额。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B类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复审公告指定的时间到报考岗位资格复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复审结束,否则视为放弃资格复审递补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需携带材料在“龙岗政府在线”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3.心理素质测试: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需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如未参加测试、未完成测试或违反测试纪律,将取消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人选 

根据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考生意愿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意愿”的原则,即将同岗位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再按照考生报名时选择的意愿工作街道逐个检索,第一意愿无岗位空缺的,则检索第二意愿,第二意愿无岗位空缺的,则检索是否服从调剂。如果考生选择的2个意愿工作街道均已被排名在其之前的考生选满,且不服从调剂的,则该考生直接落选。

总成绩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的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将相关人员信息纳入信息库,成绩半年内有效。在非集中招考期间,社区专职工作者有员额空缺且急需用人时,可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会同街道直接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组织体检

由各街道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三)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相关街道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等,对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3天。如发现拟聘人员不符合用人要求的,将视情况依次递补。符合招聘要求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求,由街道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五险一金”等相关手续。根据法律规定确定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岗位资格条件的,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关系。 

八、工作安排

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安排到社区工作,一般不得安排到其与社区“两委”成员及其他社区专职工作者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社区。不接受组织安排或者无正当理由未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薪酬待遇

根据《龙岗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规定确定薪酬档次,逐档晋升。 

十、有关要求 

(一)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二)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等行为的,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5-89450163、28949259(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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