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25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17〕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天津外国语学校),是1964年在周恩来总理亲自关怀批示下创建的全国首批七所外国语学校之一。学校历史悠久,外语特色鲜明,为国家培养了众多外语外交人才,被天津老百姓亲切的称为“小外”。学校现为天津市直属重点中学,首批示范校、首批特色高中校,全国示范性外国语学校,全国外国语学校副理事长校。
学校依据国家课程标准,贯彻执行天津市教委颁发的中学课程计划,强化外语课程。学校开设英、日、德、法、西五种外语,实行“一主一辅”的多语种人才培养模式,即每位学生主修第一外语,辅修第二外语。外语教学实行小班化、对话式、全外语教学。学校还开设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各类社团活动,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特长,让每个学生获得更好的发展。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25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25年拟招聘思政教师1名,化学教师1名。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为准,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6.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7.应聘人员须持有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届时未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8.应聘人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9.硕士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1993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岗位要求一致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198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198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岗位要求一致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1983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10.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书)。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表。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4日)
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网站(http://tfls.tj.edu.cn/)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①时间:2024年12月1日9:00—2024年12月7日12:00。
②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学习经历从初中起如实填写。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需保证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信息虚假有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造成损失由个人负责。
2.资格初审与缴费(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学校网站通知)
审核:网上资格初审时段(12月1日9:00—12月7日17:00)。
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应聘岗位。
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通过报名网站缴费(缴费时间12月1日9:00-12月8日16:00),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缴费期内可以减免考务费用,咨询电话:022-28013603。
打印准考证:(12月12日9:00—12月15日9:00)
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如时间有调整则以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网站(http://tfls.tj.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为准。各岗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人数之比不低于1:5,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考试
1.笔试(2024年12月15日)
应聘人员需持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天津市河北区南口路11号)进行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学科教学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两科成绩按1:1的比例构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50%+教育综合知识成绩*50%。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合格线为50分,考生须达到笔试合格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结束后,我校将于七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网站(http://tfls.tj.edu.cn/)“公开招聘”专栏公布成绩。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5的比例初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因考生缺考等原因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我校将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网站(http://tfls.tj.edu.cn/)“公开招聘”专栏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在资格复审开始5天前在学校网站(http://tfls.tj.edu.cn/)公布。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进行资格复审:
①身份证;
②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应提供相关测试的成绩单,或有关高校出具的属于教师资格免试认定师范专业范围的证明;
③2025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在校证明(加盖公章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政治面目、就读专业以及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毕业时间);
④自本科起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或天津市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相应阶段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2025届毕业生,需在报到时提供,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应聘资格;
⑤个人简历及所涉及各级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⑥应聘思政教师岗位人员须提供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党组织公章的政治面目证明(如③中已包含政治面目的证明亦可)。
以上材料校方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
未通过资格复审或自动放弃的,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顺位递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等安排于面试前5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网站(http://tfls.tj.edu.cn/)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公布。
①面试第一阶段(满分100分)
按照学校要求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评分,作为面试第一阶段成绩。
②面试第二阶段(满分100分)
考生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作为面试第二阶段成绩。
面试第一阶段成绩与面试第二阶段成绩按1:1的比例构成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为及格线,不及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第一阶段面试成绩*50%+第二阶段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的,退役军人优先,其他人员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考试成绩确定后,我校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http://tfls.tj.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2.考察环节同步审查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存在相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同时,学校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考察对象进行准入查询,查询考察对象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考察对象性侵违法犯罪等信息。考察对象未通过准入查询的,不得聘用,并告知考察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六)公示与聘用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学校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15日前完成报到手续(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同意,延期最多不超过规定时间3个月)。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者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六、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二)我校2025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学校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的,《调整通知》将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网站(http://tfls.tj.edu.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629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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