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快乐
随着“春节号”列车
缓缓到来
楚雄的年味儿也越来越浓
街头巷尾烟花爆竹的“身影”
也开始闪现“打卡”
一些个人或商户
为了“捞一把快钱”
悄悄贩卖起这些“绚烂的定时炸弹”
为平安幸福的春节埋下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强化辖区重点单位的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排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春节期间辖区治安秩序稳定。近日,楚雄市公安局在辖区开展烟花爆竹销售点安全检查工作。
工作中,民辅警重点对销售点是否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存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消防设施是否配备齐全、是否存在超量储存、销售伪劣、假冒烟花爆竹产品等方面进行详细检查。同时,民辅警还向烟花爆竹经营者和来往群众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燃放知识,要求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违规经营行为,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购买、燃放非法伪劣的烟花爆竹产品,提高安全防范认识。
安全提示
安全提示:2025年1月26日至2月13日,禁止在以下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城市主干道、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
(六)太阳历文化园、峨碌公园、龙江公园、桃源湖体育公园、福塔公园、彝海公园和紫溪山风景区等山林重点防火区域;
(七)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八)其他应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
丨审 核:夏 雪
丨责 编:王 丹
丨编 辑:姚存福
丨供 稿:局属各部门
公众号ID:cxsgajwx
“V”聚公安正能量
“F”出基层好声音
长按二维码即可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