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型拖拉机强制注销的通告

文摘   2024-07-31 22:13   云南  

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安办[2021]1号),《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农机[2017]8号),《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农机[2018]8号),云农机监字[2021]14号等文件规定,鲁甸县169辆变型拖拉机已达到报废条件,现将号牌及车辆所有人信息进行通告,请车辆所有人自通告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到鲁甸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7-20号农业农村局窗口办理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强制注销。通告期间,严禁投入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告。

附件:鲁甸县2024年变型拖拉机通告注销名册


鲁甸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


源丨微鲁甸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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