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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河子自然资源
按照《关于做好师市2024年度职称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函〔2024〕49号)工作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第八师工程系列(土地、地质矿产、测绘、林业、国土空间规划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18日。
2.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2日。
3.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15日。
二、申报条件
参照平台“评审文件”栏目下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系列土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系列地质矿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系列测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系列林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系列国土空间规划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和《关于做好2019年度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兵职改办发〔2019〕35号)。
三、申报方式
1.用人单位登录兵团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以下简称“服务网”,网址:https://rsrc.xjbthrss.cn:19001),按照隶属关系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单位账号,提交主管部门核定。
2.用人单位注册成功后,申报人员通过服务网(申报地址:https://rsrc.xjbthrss.cn:19001)选择本人所在用人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
3.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申报专业要求填写个人申报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并公示。
4.用人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用人单位考核推荐结果公示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与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和空岗情况等一同进行公示。
5.各申报人员需在平台个人申报界面其他项中上传由社保局盖章的近一年的社保缴费记录。
6.事业单位编制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应上传由兵团人事人才信息系统生成打印带有二维码的,经用人单位、师市人社局盖章确认的《兵团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和《岗位说明书》,同时要在平台个人申报界面其他项中上传本单位《八师石河子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和主管部门确认该事业单位有相应空岗并同意其申报的证明。
7.申报人员和用人单位须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并上传在平台个人申报界面中其他项中。
8.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通过平台提交主管单位审定。
9.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逐项审核确认,无误后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终审。主管部门应组织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的职改负责人开展职称申报材料网上审核工作,做到严谨审核、严格条件、严把质量。
四、需要明确的政策及事项
1.申报人员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应为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离退休、延迟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参加“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兵团“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有关规定执行。职称申报类型为 “考核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称证书上将注明“仅在兵团范围内有效”,申报类型为“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称证书上将注明“仅在兵团‘双定向’岗位上有效”。
3.网上申报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不得有含糊的词语,对无填写内容的栏目应注明“无”,不能留有空白。附件材料正向上传,图片清晰,并上传至指定栏目,不得“一证多传”或上传与本栏目无关的附件材料。因上传材料虚假、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等原因,导致3次提交后材料仍不符合要求被退回的,本年度不再受理,相关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行承担,并将通报负责审核的单位。
4.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工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自由职业者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由所在工作单位和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5.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需上传从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下载自2020年以来的《继续教育证书》,每年须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学习的方式,每年不少于30学时;专业继续教育科目不少于60学时。对职称评审周期内未连续参加继续教育专业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应补齐各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所要求的学时数。一个学习年度内只能补一个年度的学时数。
6.申报人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时间,截止申报到2024年12 月31日,从事专业工作的年限要符合评审条件的要求。
7.申报人员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包括:证书、论文 (著作)、获奖(荣誉)情况、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申报人员按照《关于做好师市2024年度职称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函〔2024〕49号)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8.用人单位要严把入口关,对申报人员上传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特别是申报类型、申报专业、业绩成果等),对存在 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人员在申报系统上坚决不予通过。对在审核工作中失职失责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9.如有以下情况不得申报职称
(1)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间内不得申报。
(2)对在职称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3)有重大劳动纠纷、劳动安全等方面问题,以及在企业工作期间中因不当行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并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10.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和用人单位须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传至其他信息模块。
五、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须先行注册成功后,个人才能注册。
2.个人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在一个评审年度只能参加一次职称评审,申报材料一经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终审通过将无法修改申报信息。
3.职称考核认定不再单独发放申报通知,统一选择此申报通知进行申报。
4.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第八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丽莉 0993—2069858 康艺佳 0993—2069281 ;职称工作群:674066821。
附件:《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第八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