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时间:2024年11月6日15时许
违法地点:榆蓝高速K467公里
违法当事人:柴**
违法车辆:晋L*****
违法行为:疲劳驾驶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驾驶证记3分
渭南高速速交警提示:疲劳驾驶会导致驾驶人的注意、感觉、知觉、思维、判断、意志、决定和运动诸方面受到影响,使得驾驶技能下降,为了您的安全,请您切勿疲劳驾驶。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7日16时许
违法地点:菏宝高速王庄收费站
违法当事人:张*
违法车辆:陕E75***
违法行为: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驾驶证记6分
渭南高速交警提示:超速行驶危害多,超速行驶时,视力降低、视野变窄、判断能力变差,会直接影响驾驶人的安全驾驶,如遇紧急情况,驾驶人往往措手不及,容易造成碰撞、翻车等交通事故。为了您的安全,请不要超速行驶。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8日10时许
违法地点:京昆高速864公里
违法当事人:赵XX
违法车辆:晋Lxxxxx
违法行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违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土一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二条第四款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渭南高速交警提示:安全带,生命带。安全带是驾乘车时最重要的安全装置,在发生意外时,安全带可以牢牢地将人固定在座椅上,防止由于汽车高速的惯性将人甩出,也能避免身体撞击到方向盘等其他物品,每一个驾乘人员都应该牢记“上车就系安全带、全员全程规范带”。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8日6时许
违法地点:京昆高速西安方向K950➕100
违法当事人:谢某某
违法车辆:陕U*****
违法行为: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罚款结果:罚款200元 驾驶证记3分
渭南高速交警提示:车辆如果在高速公路上突发故障或发生事故,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在来车方向150米外摆放警示标志,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来源:渭南高速交警(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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