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览
为探索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实现"居者有其屋" 目标,松溪县出台"共有产权"房政策已于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哪些房源列入支持范围?
松溪县域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参与的存量新建商品住房现房,或已批预售、风险可控的期房。目前,已有5个楼盘参与"共有产权"房政策,分别是一品龙宸苑、铭门•和家园、湛卢书苑,农贸市场综合体和滨江花园。
此次政策支持标准是什么?
1.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定具体楼盘促销价格和其他优惠措施(含一房一价)。
2.县级统筹1亿元(以房票形式),用于支持购买"共有产权"房对象支付首付款(按政策规定的最低首付比例,每套最高不超过20万元,南平市与县级等比例出资,下同),购房无贷款的参照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执行。
如何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政策购房资格?
购房人可在松溪县不动产登记窗口或"掌上南平"APP上申请,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交由县住建局依申请"共有产权"购房资格。
如何购买"共有产权"房?
1. 购房人在县(或市、区)不动产登记窗口或"掌上南平"APP确认购房资格。
2. 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 房合同(若为期房,则签订购房意向书),实施主体与购房人同步签订《购买 "共有产权"房补充协议》。
3.实施主体根据购房合同和按揭贷款方式(若为期房,根据购房意向书和按揭贷款方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相应比例的房票。
4.房地产企业协助购房人向相关商业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申请审批手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实施主体 提供的购房人房产信息和《补充协议》, 将房产予以限制。
"共有产权"房使用约定有哪些呢?
1.购房人所购"共有产权"房可随时回购、上市交易,但须在结清实施主体支付的"共有产权"房票资金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变更等相关手续。
2.购房人按照100%房屋产权享受业主权利,并承担100%业主责任义务,全额承担购房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不动产登记费、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气开户费等)。
"共有产权"房回购的约定有哪些呢?
1.购房户按照100%房屋产权享受业主权利,所购"共有产权"房可购(回购)、可售(上市交易)、可租(向市、县实施主体承租)、可住(居住使用)。
2.购房户在购房之日起10年内回购或上市交易的,在结清市、县实施主体支付的"共有产权"房票本金后,即可办理产权过户、变更等相关手续。
3.购房户在购房之日起10年-20年内回购或上市交易的,由市、县实施主体或购房户委托第三方评估(按购买时毛坯或精装房产权状况评估),按市、县实施主体拥有的产权比例评估价回购,回购后即可办理产权过户、变更等相关手续。
4.购房户在购房之日起20年后未回购或上市交易的,应向市、县实施主体承租其持有该房屋产权部分,并按照市、县实施 主体支付的"房票"本金,以当年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标准支付房租,每年一结。此后,如购房户提出回购或上市交易,仍按第3点评估方式执行。
"共有产权"房政策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止。实施主体统筹安排的房票资金额度使用完毕,政策即行终止。咨询电话: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5859937807;松溪县湛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0599-2321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