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起庐州】长丰法院:“浙”封信 “皖”约情

政务   2025-01-25 14:21   安徽  

近日,长丰法院收到一封来自浙江省某科技公司的手写感谢信,字里行间流露出对该院双墩法庭杨铮法官团队满满的感激。“对她们在立案及审判过程中的公平正义表示由衷的谢意,不论对方是否上诉,贵院已经做到了公正的判决,让人信服,打消了我原来的疑虑。本来考虑送锦旗,由于路途实在较远,谨以此信表达我内心的感激之情!”某科技公司在感谢信中写道,表示从立案到审理到判决,从书记员到法官,整个过程中感受到长丰法院干警工作的耐心、细致、专业、公正。







案情简介


本案系合同纠纷,双方矛盾较大。2019年9月23日,浙江某科技公司与合肥某节能材料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加盟合同》,并交付品牌保证金10万元。2023年7月1日,科技公司向材料公司发送解除加盟通知函,认为双方之间已经无法就产品和销售事宜继续合作,合同目的已经无法实现,双方之间合同于2023年7月1日解除并于合同解除后10日内将保证金10万退还,材料公司签收函件后并未退还10万元保证金,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材料公司则认为科技公司解除合同的行为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亦诉至法院。


长丰法院受理后,案件承办人仔细阅卷,与当事人耐心细致沟通,认真倾听双方意见,查明案件事实,总结争议焦点,客观公正提出解决方案。由于双方各持己见,分歧较大,虽经承办人多次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依法作出判决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且败诉方积极履行相应的义务。案件效果显著。




法官说法


重信守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契约精神的精髓就是诚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要大力弘扬契约精神,才能营造诚实守信的商业环境,从而才能维护合同交易及经济秩序的稳定。


一封感谢信,承载着企业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也是对长丰县营商环境法治化高质量发展的高度肯定。长丰法院将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目标,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全力以赴回应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司法诉求,为长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袁敏

供稿:长丰县人民法院

排版编辑:夏晨曦 武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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