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挂牌第21号出让公告
经无为市人民政府批准,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年,万元
(表格内容有删减,下面公告内容也有删减)
1、地块内建筑须严格按规划要求退让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建筑控制线。
2、按照功能分区要求,合理确定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布局:①商业用房应与住宅分开建设,层数不低于二层,商业用房只可沿纬七路一侧布置;②临路建筑沿街面宽度不大于该段总长度的2/3。(备注:该段总长度是指沿路最小建筑控制线总长度)
3、地块内建筑风格应与周边景观环境协调,建筑风格宜采用现代建筑风格。临路商业建筑外立面应采用干挂石材;配套公建用房外墙材质选择应与整体风格相协调,并经主管部门同意;①临襄安南路多层、高层住宅面宽不得大于50米,其他多层、高层住宅面宽不得大于55米;②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绿色建筑设计,空调室外机组、太阳能等设备应统一设计,做好隐蔽处理及预留好安装位置;③做好基地四周及建筑轮廓线的亮化处理。
4、规范合理组织各类交通流线,机动车出入口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
5、临路围墙应为通透式,且围墙退让用地界线的空间由开发企业做好绿化,并做好日常养护。若相邻市政道路在规划设计时需增加拓展段或交通渠化设施时,地块围墙在建设时需作相应退让。
6、住宅建筑阳台、架空层、架空连廊、停车位配建等部分规划审查指标和计容规则按《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设项目部分规划审查指标和计容规则调整的通知》(芜自然资规函〔2024]138号)执行。
7、方案审批前所有公服配套设施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8、按相关规范和政府文件要求配建相应规模的物业管理用房、人防设施、安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垃圾收集转运场地及设施、智能信报箱等。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无为市土地储备中心(无为市无城镇二坝路9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院内)
联系人:宋云清、黄 磊
联系电话:0553-2532788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日
来源: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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