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市律协第二批“专业精品律师事务所”培育申报开启

学术   2024-12-30 17:40   重庆  

为大力培育发展专业品牌律所,引导中小律所向专业精品所转型升级发展,助推加快培育国际一流律所,进一步提升我市律师行业服务能级,根据重庆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精神和年度工作安排,市律师协会决定开展第二批“专业精品律师事务所”培育,现通知如下。


工作目标

遵循法律服务业和律所发展规律,对标我市发展战略和法律服务需求,鼓励和支持中小律所持续深耕特定行业或特定法律领域并形成自有品牌、特色产品和创新能力,重点在行政法律服务、环保新能源法律服务、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服务、企业法律风险防控、金融法律服务、律师调解、破产法律服务、涉外法律服务、刑事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数字经济法律服务等传统和新兴法律服务领域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重庆辨识度的“小巨人”专业品牌律所,引领中小律所向“专业精品律师事务所”转型升级发展,为全面构建西部法律服务高地夯实根基。

2024年,启动优选30家中小律所进行重点培育,力争用时两年新增评定“专业精品律师事务所”20家。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

◆ 自觉遵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等从业基本要求,律所党建符合有关规定,在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等社会责任方面达到有关要求;

◆ 律所持续运营3年以上(2021年12月前设立);

◆ 合伙所。

(二)人员及营收规模

◆ 律所执业律师人数10名以上、50名以内(以申报截止日执业律师人数为准);

◆ 律所最近3年(2023年、2022年、2021年),执业律师人均业务收入平均值不低于40万元,其中中心城区律所执业律师人均业务收入平均值不低于48万元。在重点领域专业特色发展业绩显著的,经“专业精品律师事务所”评定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本项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专业性(具备以下条件2项以上)

◆ 律所2023年在申报专业领域办理诉讼和非讼业务占比超过本所办理业务总数的1/3或人均不低于5件;

◆ 律所申报专业领域的业务收入保持基本稳定或增长态势,申报专业领域所办的案例获评律师协会或相关专业机构的典型案例;

◆ 申报专业领域的律师团队成员有编著或出版所报专业领域的专业著作或在省级以上期刊或官方网站等公开发表所报专业领域的专业文章。

(四)规范性

有下列情形的,不能参与“专业精品律师事务所”培育申报:

◆ 近3年未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 有条件设立党组织而没有设立党组织或所在的党组织在两年内受到纪律处分的;

◆ 近3年内受到行政处罚的,或受到训诫及以上行业处分的。


注:“重庆市专业精品律师事务所”奖牌在有效期内的律所无需重复申报;入围首批“重庆市专业精品律师事务所”培育名单而未获最终评定的律师事务所,可重新申报,原则上优先纳入培育名单。



遴选程序

◆ 符合条件的律所在申报时间内自行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申报时间截止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提出目标律所候选名单。

◆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办公室成员和监事会成员组成若干考察组,对律所进行实地考察。

◆ 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通过审核考察意见、民主评议等方式,从律所候选名单中择优比选确定重点打造目标律所。



申报要求

申报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5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律所填写《“专业精品律师事务所”培育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和《“专业精品律师事务所”培育计划律所专业领域、专业产品、专业团队申报表》(见附件2),并提交律所所在党组织(含联合党支部)出具的律所政治审查意见,材料经律所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以PDF格式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43892025@qq.com。联系人:徐中伟,联系电话:(023)67786619。

申报纪律。律所要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和运营实际,在客观评估基础上提出申报。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如有任何不实,即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

1.“专业精品律师事务所”培育计划申报表

2.“专业精品律师事务所”培育计划律所专业领域、专业产品、专业团队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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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律师协会
重庆市律师协会正式建立于1987年,是由律师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实施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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