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1月14日,广陈交警中队在广平线乍兴线路段执勤时,发现浙F7BJ*5小型普通客车内人头攒动,有涉嫌超员的嫌疑,随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民警对驾驶员莫某进行批评教育,对其实施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作出罚款100元、记6分的处罚,并责令驾驶员对超出人员进行转运。
案例二
1月14日,广陈交警中队在S302平安线路段执勤时,发现浙F183*W小型普通客车内人头攒动,有涉嫌超员的嫌疑,随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8人。民警对驾驶员过某进行批评教育,对其实施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违法行为,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作出罚款100元、记0分的处罚,并责令驾驶员对超出人员进行转运。
超员超载危害大
安全不容“挤一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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