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小淀镇11月行政处罚案例通报

政务   2024-11-22 18:01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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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6日,工作人员在对小淀镇域内某科技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锂电池充电场所不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存在未配备喷淋装置、隔墙耐火极限不符合规范要求、未制定应急预案、未配备火灾报警装置等问题。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GB35181-2017)中:7.4.4除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外,其他场所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7.1除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外,其他场所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工作人员当场下达了《安全生产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整改,现已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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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2日,工作人员在对小淀镇域内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液化石油气管道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且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联锁的问题。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第五项: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燃烧装置的燃气总管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联锁,或者燃烧装置未设置火焰监测和熄火保护系统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工作人员当场下达了《安全生产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停产,并及时安装相关安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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