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消费不可取
售卖“评价”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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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集 不要“特能普”)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
出品:贵州省法治宣传中心
联合制作:动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指导:江元、卫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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