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青春之火,循红色之光”——文法学院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风采展示(三)

文摘   2025-01-21 20:20   辽宁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青年节对全国广大青年寄语精神、《论党的青年工作》、《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第一,二卷)作为实践育人的重要指引和生动教材,进一步动员引领青年学生在投身基层建设、服务家乡发展中坚定信念、增长本领、作出贡献,现面向全国高校学生开展2025年“燃青春之火,循红色之光”寒假社会实践活动。

一、个人简介



姓名:谢林安

专业班级:法学八班

实践地点: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




二、实践掠影





三、实践过程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学校开展了实践活动,文法学院2024级法学八班谢林安同学踊跃参与实践活动,在自己的家乡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了长达两个礼拜的实习。

在实习的第一天, 谢林安同学学习到了行政案件中的一些专业知识以及实践技巧。第一次旁听的案件是有关相邻关系的可公开民事案件,也是谢林安同学第一次深入法庭以旁听的身份去了解生活中的法庭。 并且谢林安同学有幸在几次学习和旁听后,得到实习单位同意,以书记员的身份进入法庭,在担任书记员之前并不了解书记员的职责以为就只是打打字而已,等自己真的做了之后才知道,书记员在法庭中担任着不可缺少的角色。书记员需要时时刻刻记录原告、被告的对话,这就对书记员的打字能力有很高的要求,还需要在休庭之后快速整理出一份完整的法庭记录,这对书记员的专业知识是很大的考验。



四、实践总结与感悟



谢林安同学认为实践活动对于大学生来说是非常有必要的。它能够深化知识的理解,因为书本上的知识和实践终究是不一样的,把书本转化为实践才是当代大学生最需要具备的一种技能。能够培养创新能力,增强适应能力,促进个人成长。在深入实践中也有助于大学生职业规划,更加明确自己未来就业方向。展望未来,谢林安同学将带着这一段经历,继续前行 。



END

来源|文法学院团委

编辑|陈   坤

编校|解佳怡

编审|程   玮 刘芷茵

监制|马梦帷 解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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