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
是指没有取得交通运输部门相关许可
没有营运资格
擅自从事道路交通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
近日
拉萨交警查获了多起
机动车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
案例一
时间:11月13日18时40分
地点:北京中路中国邮政门口路段
违法行为:涉嫌机动车非法营运
车牌:藏A****0
姓名:刘某
案例二
时间:11月13日18时46分
地点:北京中路中国邮政门口路段
违法行为:涉嫌机动车非法营运
车牌:藏AF****7
姓名:格某
案例三
时间:11月14日12时03分
地点:北京中路中国邮政门口路段
违法行为:涉嫌机动车非法营运
车牌:藏AF****8
姓名:马某
针对刘某、格某和马某涉嫌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民警现场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和普法宣传,并依法将该案件移交至拉萨市运输管理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非法营运车辆
往往无法达到安全技术标准
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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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拒绝“黑车”
1.存在安全隐患
首先,非法营运车辆在定期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办理合格的保险手续等方面得不到保障,有些甚至是报废车加以改装,其车辆达不到营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系数低。
其次,其驾驶员没有经过从业资格培训,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具备驾驶营运车辆的基本条件,再加上为了经济利益,超速、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普遍存在,安全隐患极大。
2.侵犯乘客合法权益
非法营运车辆驾驶员通常不会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缺乏必要的风险承担能力,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或服务纠纷,乘客投诉无门。有的车主在发生事故后还弃车逃逸,有时根本找不到肇事者,使伤者拿不到相关的赔偿金,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3.严重扰乱正常的客运秩序
非法营运抢夺市场客源,损害了合法营运者的利益,同时涉嫌偷漏国家税费。
拉萨交警提醒
为了您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主动拒绝乘坐“黑车”
让安全更有保障
来源:拉萨交警
审核:刘巍峰
校对:徐振磊 扎西罗布
编辑:岑润泽
投稿邮箱:xizangjiaoji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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