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呼图壁县消防救援大队执勤能力,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编制外聘用人员规定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经呼图壁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与组织形式
二、招聘岗位及范围
(一)招聘岗位
1.灭火救援岗位(3名):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年龄18岁以上、30岁以下,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能适应纪律队伍工作生活环境,限男性。
2.通信岗位(1名):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年龄为18岁以上、30岁以下,熟练使用Excel、Word、PPT等办公软件,会操作无人机航拍者优先,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能适应纪律队伍工作生活环境,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以及身体条件;
6.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证件为准;
7.党员、退役军人、有驾驶证、计算机二级证书等人员优先聘用。
(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考核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8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报名地点:呼图壁县消防救援大队(呼图壁县光明路17号)
联系电话:15199440515 0994-4534119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填写并打印《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全本)、2张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近三个月内的学信网电子验证报告、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彩色复印件到报名点提交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且信息准确,否则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由报名点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以电话、手机短信、当面或书面方式告知结果。
(三)体能测试、面试
本次招聘将通过1:3结构化面试及体能测试的形式进行线下直接面试,主要评估应聘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和身体素质等能力。面试考官团队共5人,面试采用正式结构化试题,满分为100分。具体的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标准详见《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二)
四、政审和体检
(一)政治审查。按照征兵政治审查要求,重点考察招聘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等,同时了解其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状况。
(二)体格检查。体检将在指定的县(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聘用管理与待遇
(一)工资待遇由呼图壁县人民政府承担,根据学历层次分级测算;录用后,单位提供食宿,工作满一年以上,可根据《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享受10-45天的带薪休假,年末还将根据工作表现,进行表彰奖励。
(二)拟聘用人员与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签订《保密协议》、《无重大疾病承诺书》,并由呼图壁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为期1个月的入职培训,培训合格后正式入职。
六、体检、政审和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活动由呼图壁县消防救援大队直接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体开展招录工作,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且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并注意接听接收电话与消息通知,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活动的则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