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重庆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重庆市梁平区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等规定,经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调查并审议通过,拟认定以下5起13人为见义勇为人员(群体),现将其事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主要事迹
2024年2月4日10时许,在重庆市梁平区碧山镇川主村七组,一精神病人因病情发作而持刀对他人进行伤害。
在紧要关头,蓝昌元冒着自身被伤害的危险挺身而出,将该精神病人用力抱住,使被伤害人得以脱身。
在此过程中,蓝昌元被该精神病人砍伤致轻伤一级。
全洪国,男,汉族,72岁,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柏树村村民,中共党员。
方栗,男,汉族,49岁,重庆市两江新区翠渝路居民。
全洪文,男,汉族,58岁,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柏树村村民。
蒋帅,男,汉族,36岁,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横街居民。
高升中,男,汉族,34岁,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芋禾村村民。
仇望,男,汉族,23岁,重庆市梁平区荫平镇新拱桥村村民。
全慧芳,女,汉族,45岁,重庆市两江新区翠渝路居民,教师。
高升燕,女,汉族,38岁,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柏树村村民,幼儿教师。
全洪国、方栗、全洪文、蒋帅、高升中、仇望、全慧芳、高升燕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救助他人的行为,挽救了他人生命,减少了生命损失,避免了更大悲剧的发生。
陈建川在危急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制止犯罪的行为,弘扬了社会正能量,树立了良好榜样,值得全社会学习。
2024年7月21日20时20分许,一男子在重庆市梁平区云龙街道龙溪河跨河拱桥处跳河轻生,被群众发现并呼救。
在事发地附近的范传海、刘后建听到呼救声后,迅速下河施救,合力将该男子救助上岸。
范传海、刘后建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救助他人的行为,挽救了他人生命,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刘联安,男,汉族,55岁,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双桂社区居民。
刘联安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救助他人的行为,挽救了他人生命,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11日
三、意见受理
重庆市梁平区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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