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葫芦岛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坛报道 1月10日,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对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社科联、市文联、葫芦岛日报社、葫芦岛广播电视台6家单位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廉政提醒谈话。
谈话时,纪检监察组传达了市纪委监委印发的《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并明确提出了4点工作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党委(组)要以“节点”为“考点”,坚决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各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二要时刻保持警醒,筑牢拒腐防线。各位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要协助单位“一把手”做好“两节”期间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深入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要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努力营造尚俭戒奢的节日新风尚。三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教育引导。要坚持“一对一、面对面”谈。同时,要聚焦问题精准谈,做到有的放矢,谈出深度。此外,还要紧盯关键重点谈,特别是在重要的时间节点,要针对本单位的重要部门、重点领域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四要做好自查自纠,杜绝节日腐败。“两节”期间,各单位要强化对本单位财务、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单位食堂、经费支出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自查自纠工作,坚持即知即改。同时要关注本单位是否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加重基层负担的问题,一旦发现要立行立改,严肃整改。
各单位纷纷表示,纪检监察组在节前对各单位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充分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关怀与厚爱,也为我们敲响廉洁自律的警钟。我们将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主 编:王 岩 责任编审:崔 迪 杜 鹏 张宏静
政务要闻编辑:刘冬卉 李海洋 潘笑怡
综合新闻编辑:沈焕平 武秋子
编导剪辑制作:薛宇航 视觉美编:李奇伟
视觉审录:田 嘉 权威发布、微博编制:孟庆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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