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公告

民生   2024-11-07 20:56   河北  
柏乡县交通运输局

柏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乘客、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全力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平稳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范围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非法营运”是指没有办理道路旅客(出租)运输经营许可、未取得道路旅客(出租)运输证、驾驶员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车辆。
二、专项整治内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许可证以滴滴平台、微信平台、QQ平台、网络约车等形式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车辆;擅自从事非法拼车运营的车辆。
三、打击“黑车”,人人有责;珍爱生命,拒乘“黑车”。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应充分认识到非法营运“黑车”的社会危害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和不乘坐各类非法载客的“黑车”,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对涉嫌非法营运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积极提供非法营运线索及证据。
监督举报电话:
0319—7766002  7722657

2024年11月7日



编辑/一审:张蕾
二审:赵小云
三审:贾志江

投稿邮箱:bxqmt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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