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林芝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为林芝市后续建筑垃圾的全过程管理制定可行的参考依据。林芝市城市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民政府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作规划”,负责起草了《林芝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的编制遵循提前规划、合理布局的总体思路,规划内容包括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未来发展等四个板块内容,规划服务范围包括林芝市市区、巴宜区、米林市、朗县、工布江达县、波密县、察隅县及墨脱县。
经实地调研及征求意见,于2024年12月9日在林芝市城管局召开了《规划》专家评审会。会议由市城市管理局四级调研员洛桑次仁主持,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祝东彬出席会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资源、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编制公司及市城管局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议。会议邀请了西藏农牧学院宗永臣教授、何强副教授、苏立彬博士作为评审专家参加会议。
规划编制公司针对规划调研及编制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各专家及参会单位针对规划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评审及及查阅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给出了详细的修改意见,规划编制公司表示,将严格按照各专家及与会单位提出的意见做好《规划》内容的修改及完善工作。
祝东彬局长强调,编制《规划》的意义重大而深远。确实可行的《规划》,有助于林芝市推动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对提升城市垃圾处理能力,改善生产生活环境,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具有积极作用。同时也是林芝市积极响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号召,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
通过科学规划和有效实施,林芝市将更好地解决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问题,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下一步,林芝市城市管理局将与《规划》编制公司共同做好《规划》内容的修改工作,按程序推动《规划》的实施。
END
来源:林芝市城市管理局
编 辑:董 渝
校 稿:蒋慧丽
审 核:扎西顿珠、朱卫
本平台不对所发图文做任何使用授权,
如转发(引用)本平台发布内容引发的所有争议和问题,
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由转发方负责。
本文所有图文作品的著作权均归原作者享有,
请您和我们一样尊重他人的著作权等合法权益。
如涉及侵犯版权等问题,
请您与我们联系,
我们将支付使用费或做删除处理。
感谢支持!
齐心协力
共建“五个”林芝
--林芝城管--
为人民管理城市
让城市更加美好
(扫一扫关注“林芝城管”官方抖音账号,
了解更多城市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