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四季看威宁”---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文摘   2023-04-15 14:21   贵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对贵州对毕节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深入实施以体带旅,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围绕旅游产业化重点任务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不断优化文化艺术供给,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助力文化强和旅游强建设。

二、活动宗旨

通过持续开展生态旅游季系列活动,讲好威宁故事,传播好威宁声音,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威宁。生动展现在威宁县委、县政府的带领下,全县各族人民围绕省委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和市委两区一典范一基地的战略定位,牢牢把握新国发2号文件国函65号及黔党发〔2021〕34号文件政策富矿,大力实施五五攻坚行动,全面推进六县战略战略,展现威宁新气象和新风貌。

三、活动主题:阳光威宁·浪漫草海

四、活动内容

本次摄影征集大赛内容主要围绕县委县政府实施的“六县战略(生态立县,产业强县,开放兴县,民生和县,依法治县,团结安县。)和“五五攻坚行动”开展摄影创作,全年共分四个赛季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赛季20233-5月。

1.拍摄重点:重点围绕威宁独具地域特色的樱花、桃花、苹果花、马铃薯花、荞花等,紧扣“马铃薯、蔬菜、烤烟、苹果、养牛”五大主导产业,“中药材、食用菌、养羊、樱桃、林下经济”五大优势产业,“威宁火腿、威宁荞麦、威宁石榴、威宁烤茶、威宁鸡”五大特色产业的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及其延伸产业发展为主题的摄影作品。

2.投稿时间:2023年3月1日-5月31日

第二赛季:2023年6月-8月。

1.拍摄重点:围绕避暑养生,休闲度假,康养运动,民族团结,民族风情等内容,依托“彝族火把节”“回族开斋节”“苗族花山节”民族节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撮泰吉”等非遗文化,结合境内的自然风光,人文历史,民俗风情,民族服装、传统赛事,特色美食、民间技艺化、红色文化等反映威宁特色旅游、历史底蕴,展现人民群众幸福生活和文化韵味的相关主题摄影作品。

2.投稿时间:2023年6月1日-8月31日

第三赛季:20239-11月;

1.拍摄重点:集“六县行动”“五五攻坚行动”取得的丰成果,展现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相关主题的摄影作品。

2.投稿时间:2023年9月1日-11月30日;

第四赛季:2023年12月-2024年2月;

1.拍摄重点:重点围绕草海保护、草海候鸟保护等展现威宁人鸟和谐、生态文明建设、绿色经济发展、现代农业、水利建设,践行守牢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相关主题摄影作品。

2.投稿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4年2月28日。(此赛季征集的作品凡在2023年3月1日-2024年2月28日期间创作的均可投稿)

五、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威宁县委

威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威宁县委宣传部

威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威宁县文联

协办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交警执法大队、各乡镇(街道)、县文化馆、县图书馆、贵州工贸职业学院县摄影家协会、县作家协会、诗词协会、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

执行单位:威宁县乌撒阳光文化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协作单位:贵州有恒影像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六、投稿/征集要求

1.所有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与投稿。作品为组照的,4-8幅为一组,需自行拼版,每组作品按一幅计算。每个赛季每人投稿作品不能超过5幅(组)。

2.本次活动征集的作品必须是在2023年31日-2024年2月28日期间创作的作品,题材符合每个赛季征集内容要求,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器材不限,但必须取材于威宁县境内。

3.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谢绝提供除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调整外,用电脑或传统暗房等技术做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处理的作品。

4.主办单位有权对征集入选作品进行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且不再支付稿酬。

5.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所投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6.本次活动不收取作品征集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7.投稿作品如有不符合本次摄影征集活动相关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选的将予以取消资格。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征集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的情形。

8.同一作品不能重复投稿,所有被征集入选的作品发放稿酬,颁发荣誉证书,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代扣代缴。

9.本次征集活动只收集电子版JPG格式照片,长边像素不小于3000,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单张图片不得小于5M。作品上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姓名、机构等信息的标识。

10.每幅作品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电话+拍摄地点(缺一不可)。作品注明格式为《阳光》+李某+183********+威宁**乡镇拍摄。作者投稿需按阶段统一打包投送,不接受零散投稿。

11.作品征集入选后,主办单位有权统一调取作品原数据文件,投稿者在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须含完整的exif数据,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或所提供文件不合格的将取消入选资格。

12.此次入选的部分优秀作品将发表在《草海》,《诗歌威宁》等刊物,稿酬另行结算。

13.全年四个赛季由主办方邀请中摄协专业评委评选出优秀入围作品共计200。其中自由拍摄并投稿作品100幅,由乌撒阳光文化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第三方公司合作组团式赴威宁摄影创作的评选出作品100幅。每作品民币300元整(税前,税费由主办方代扣代缴)及入选证书。

14.凡参与此次征集活动的人员,在威宁采风创作期间,要做好安全防范和人身财产保护等工作,因个人安全防范意识薄弱和安全防范措施不足等引起人身、财产等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七、投稿/征集方式

凡参加大赛的作品,必须将作品压缩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845731711@qq.com)。

八、本次征集活动规则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九、本次征集活动由威宁县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

十、征集活动详情请关注“威宁融媒公众号”和威宁县摄影家协会官方网站。

州有恒一年四季看威宁采风活动第一小分队合影

贵州有恒很荣幸成为此次活动的协作单位,贵州有恒的摄影会员将成为此次摄影作品重要的征集对象之一。贵州有恒将会根据威宁一年四季不同的拍摄题材,不定期组织影友们前往采风创作,积极参与到“阳光威宁,浪漫草海”的宣传活动中来


敬请有恒的家人们关注未来一年,“阳光威宁,浪漫草海”相关的采风创作活动

详情请电话或微信咨询

有恒孙良策:13984122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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