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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事业单位丨国企丨教师丨医护丨应届生招聘
现因工作需要,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2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
(一)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面向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涉及25个岗位,计划招聘27人,其中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25人,面向社会人员招聘2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3.热爱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事业;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专业等相关资格条件;
6.国(境)外留学生应获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2年内无入职或社保缴纳经历;
7.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还在禁考期的,曾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12日24时,应聘人员可登陆智联招聘线上平台(网址:https://xiaoyuan.zhaopin.com/company/KA0855925284D90000006000)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请仔细阅读报名注意事项,并提前准备个人简历、身份证、英语四六级证书、最高学历期间学习成绩单、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尚未毕业的,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PDF扫描件以便上传附件。
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如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招聘(我)单位任职或担任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的,必须如实填写、主动报告。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瞒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岗位,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于应聘仅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人员,通过专业能力水平资格审查后可直接进入面试。
3.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基本业务素养等,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心理测试随笔试同步开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重要参考因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面试。面试主要测查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选数量与拟招聘人员数量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3:1的,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为准。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具备面试备选资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面试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
面试由我所自行组织,面试包括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专业测试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综合面试采取个人答辩(应聘人员PPT陈述和面试考官组提问相结合)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专业测试成绩占30%、综合面试成绩占70%确定;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
面试前在我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公告载明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方式、时间、地点,体检、考察入围的原则和比例等事项。
5.体检和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博士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体检考察人选数量与拟招聘人员数量2: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察人选,达不到2:1比例的,以实际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为准。被列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考察工作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6.公示。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7.聘用。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情形。
(三)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综合考量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我单位保留取消招聘岗位的权利。
(四)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邮箱或短信通知有关事项,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和邮箱,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一一告知。
咨询电话:022-23387278(李老师);
监督电话:022-23852352(杜老师);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邮编:300381。
本招聘公告由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解释。
附件:1.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应届毕业生).docx
附件:2.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社会人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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