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雄学院联合科教新城派出所开展抵制网络谣言宣传教育活动

文摘   2024-08-05 15:23   江苏  



为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有效抵制网络谣言,提高青年学生识谣、辨谣能力,养成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的良好行为习惯,营造风清气正、清朗和谐的网络氛围,健雄学院联合科教新城派出所开展抵制网络谣言宣传教育活动。



培训指导,提升宣传能力

为提高辅导员队伍抵制网络谣言、网络诈骗宣传教育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网络谣言、诈骗案件等在校园内的发生,科教新城派出所面向全体辅导员开展培训指导。




现场宣传,拒绝网络谣言

为进一步加强抵制网络谣言宣传教育,帮助学生了解防范网络谣言的相关知识,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科教新城派出所深入学生宿舍和校园广泛开展现场宣传活动,提醒学生拒绝网络谣言、远离网络诈骗。



向谣言说“不”,从你我做起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网络时代,如果出现网络谣言,传播范围将不再局限于特定人群、特定时空,传播速度为几何级数增长。

  如果任由网络谣言肆意传播,将严重扰乱网络空间秩序,甚至会引起社会恐慌。

  2024年是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全国公安机关将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全链条、全平台、全领域打击力度。



什么是“网络谣言”

“网络谣言”是指别有用心的人员利用境内外网站、社交平台等网络介质,传播没有事实依据,且带有攻击性、目的性的不实信息。



“网络谣言”的类别及表现形式

1.网络犯罪谣言

捏造骇人听闻或令人发指的犯罪信息,引起公众愤怒、恐惧,引发公众对政府、政府工作人员或某些群体的不满,同时也影响当事人的声誉,扰乱他们的正常生活。

2.网络恐怖谣言

虚构恐怖信息或危害公众安全事件信息,引发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引起公众对政府管理的不满,影响社会稳定。


3.网络灾害谣言

捏造某种灾害即将发生的信息,或者捏造、夸大已发生灾害的危害性信息,引起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4.网络个人事件谣言

针对某些个人而编造吸引眼球的虚假信息,侵害当事人隐私,给当事人造成负面影响甚至经济损失。


5.网络食品及产品安全谣言

捏造或夸大某类食品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引起公众对该类食品或产品的抵制,导致该类食品或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损失。


如何辨别“网络谣言”

网络谣言具有夸大事件严重性、断章取义、移花接木等特点,如何辨别您所看到的事件是否真实,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判断:

1.文章发布的权威性。注意观察文章结尾是否有署名或标注出处,判断其是否由权威媒体或机构发布,避免被作者主观臆测带偏。

2.内容观点的客观性。阅读时应注意文章是否存在夸大事实、以偏概全、断章取义、极端言论、文不对题等表达方式。

3.浏览页面的健康性。部分平台为吸引关注,将色情、浮夸等类型的图片设置为封面,或页面含有大量广告、网络小说链接等不健康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净化网络环境,打击网络谣言,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希望广大网民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

来源:苏州公安微警务
END


供稿:保卫处(人民武装部)
编辑:辛典典
审核:钱伟钧、王志明
责编:吴建洪

青春健雄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健雄风尚杂志社主办的青春系列公众号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