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天津市国际象棋裁判学习班的通知

教育   2024-07-18 18:22   天津  



为促进我市国际象棋运动可持续开展,加强和规范国际象棋裁判员队伍的培养与建设,根据《中国国际象棋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2018版)》、《天津市国际象棋协会裁判管理办法(暂行)》,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天津市国际象棋裁判员学习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国际象棋协会

二、学习时间:8月3-4日,8月10-11日

三、学习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学习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裁判法和裁判员守则、国际棋联竞赛规则、如何组织比赛、电脑软件基本编排原则、实战案例分析、模拟执裁演练等。

五、主讲教师:

朱家琪(国际级)

王俊楠(国际级)

六、报名资格:

(一)天津市颁发的二级裁判员证书满两年,期间有一次担任区级及以上比赛副裁判长(含)以上职务、一次区级及以上比赛编排长的工作经历;同时持有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四级(含)以上棋士证书。

(二)天津市颁发的三级裁判员证书满一年,期间有三次在区级及以上比赛中担任裁判的工作经历;同时持有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六级(含)以上棋士证书。

(三)我市户籍或学籍年龄在18-50周岁,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且持有八级(含)以上棋士证书的国际象棋爱好者,可参加申请三级裁判的学习。

(四)获得国家健将(含)以上称号的棋手,可直接参加申请一级裁判员的学习。

(五)持有一级裁判员(含)以上证书者,可免费旁听,不参加理论笔试,但同样要按照规定进行报名。

七、考核与考试:

(一)理论笔试:百分制,不同级别分卷考试,所有学员取得70分视为合格。

(二)出勤率少于80%的学员视为培训不合格。

(三)笔试和出勤率合格者,由市协会颁发《裁判培训合格证书》。

(四)取得《裁判培训合格证书》后,由市协会安排在区级(含)以上级别比赛中担任实习裁判。实习是对裁判实践能力和水平的考核。实习者应于实习结束后写个人实习总结报告。

(五)以上各项合格并符合《天津市国际象棋协会裁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者,获得市协会颁发的一级、二级、三级裁判证书。

八、经费:

学习管理费、材料费每人1200元,其他费用自理。

九、报名方式:

(一)逐项填写报名表(见附件),自即日起至7月28日截止,以收到汇款和报名表为准。

(二)报名材料:报名表电子版、棋士证书扫描件,发送至tianjinchess@sina.com

(三)缴费账号:

账户:天津市国际象棋协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利民道支行

账号:02024301040001459

(四)缴费以后联系马老师。电话/微信:13207675836

(五)报名成功与否,以协会回复邮箱信息为准。

十、日程安排:
日期时间内容
8月3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学习
8月4日
8月10日
8月11日上午8:00-10:30考试
十一、报到:

(一)提交纸质版原始报名表(手写签字)

(二)其他材料:大一寸标准照2张(背面书写姓名),棋士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天津市国际象棋协会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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