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江苏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与江苏省纪委监委对江苏证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凌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决定给予凌峰政务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凌峰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凌峰身为证监会派出机构“一把手”,利用监管公权力深度政商勾连,“干私活”“谋私心”,对证监会监管形象、资本市场平稳运行造成不良影响。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规接受宴请,长期无偿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车辆接送服务;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以“投资入股”名义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凌峰属于正厅级干部!
凌峰,1969年9月出生于江苏泰州,汉族人。职业生涯的早期,凌峰曾在江苏证监局担任副局长,随后,被任命为贵州证监局局长,在贵州的工作经历,无疑为凌峰积累了宝贵的履历经验,也为他日后担任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凌峰的政治生涯在成为江苏省十三届政协委员时达到了顶峰,然而,2024年9月,江苏省政协举行十三届九次常委会会议,会议通过关于撤销凌峰省十三届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2024年6月,凌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江苏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2024年12月27日,凌峰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凌峰存在多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包括理想信念扭曲、纪法意识淡薄、利用监管公权力深度政商勾连等,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个人的声誉,也对证监会监管形象和资本市场的平稳运行造成了不良影响。
豪哥评价:凌峰的案例是一个深刻的教训,提醒每一位公职人员,无论职位多高,权力多大,都必须坚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一旦跨越了这条线,不仅个人的职业生涯会毁于一旦,还会对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害。公职人员应当以凌峰的案例为戒,时刻警醒自己,恪守职责,廉洁自律,为社会的公正和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