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最高10万元!
政务
2025-01-08 20:33
江西
(点击上方图片了解详情)
为严厉打击各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行为,严防各类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宜丰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通知规定,宜丰县对非法违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公告如下: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795-2769623、110;举报邮箱:yfzadd1019@163.com 县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795-2789118;举报邮箱:yfxawb3@163.com1、对举报非法违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以及非法建设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对第一举报人给予奖励,最低奖励500元,最高奖励3万元。2、凡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进行举报的,线索一经查实,根据查处案件的性质、规模和数量给予第一举报人现金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3、同一案件被不同举报人多次举报的,主要奖励对查处案件起主要作用人员;同等作用的,主要奖励第一举报人,顺序以接到举报时间先后为准;严格落实举报人保密制度。来源:宜丰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一审:敖艳平
二审:罗雁枫
终审:刘国庆
投稿邮箱:yfzfwxc@163.com